中心实验教师须具备学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,严格执行《沈阳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》的相关规定,确保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。此外,还要遵守如下规定:
- 实验教师必须主讲2门以上选修课程,对新开课程要经试讲后才可开课,对新开课内容未能掌握、准备不充分者,取消新开课资格。
- 对所主讲的课程经相关考核,授课水平较差,又无切实改进者,取消主讲资格。
- 对课程内容不熟悉,不能完成指导上机工作的,取消指导本课程上机资格。
- 实验教师应严格按课表安排上课,在机房上课时,教师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机房,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。
- 要认真填写上机使用记录,对有问题的计算机及时记录,以便维护人员维修。
- 上机过程中,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机房,不得提前下课,下课时要关闭服务器和教师机,并与机房管理人员交接,协助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,切断电源,关闭门窗。
-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校规定指标,采取低聘岗位或不聘。
- 认真完成学校和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,尽职尽责。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2009年12月